关于开展2026年团体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持续优化中国建筑砌块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团体标准体系,确保标准的先进性、适用性和有效性,根据《中国建筑砌块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决定对以下6项已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开展复审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审范围
本次复审的标准共计6项,具体信息如下:
序号 | 标准编号 | 标准名称 | 发布日期 | 实施日期 |
1 | T/CUA 01-2022 | 湿法压滤成型仿石型混凝土路缘石 | 2022-09-05 | 2022-09-15 |
2 | T/CUA 02-2022 | 干法振压成型仿石型混凝土路缘石 | 2022-09-20 | 2022-10-15 |
3 | T/CUA 03-2021 | 沥青路面用装配式基层混凝土基块 | 2021-03-30 | 2021-04-01 |
4 | T/CUA 04-2021 | 生态挡土墙(护坡)用箱笼式混凝土构块 | 2021-06-28 | 2021-07-01 |
5 | T/CUA 05-2021 | 中型混凝土自保温砌块 | 2021-07-20 | 2021-08-01 |
6 | T/CUA 06-2021 | 再生粉体泡沫混凝土 | 2021-12-22 | 2022-01-01 |
二、复审内容
(一)合规性审查、(二)协调性与技术先进性审查、(三)实施应用情况评估,条目用行业共性表述(如绿色建材、建筑节能、装配式建造、引用文件有效性、可验证可操作等)
三、复审结论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复审结论分为以下三种情况:
1. 继续有效:标准技术内容先进、适用,无需修改。
2. 修订:标准主要技术内容需做较大调整或更新,以适应新技术或新需求。
3. 废止:标准技术内容已落后,或被新标准替代,不再适用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成立复审专家组:请上述标准的起草单位牵头,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复审工作组,负责具体复审工作。
2. 填写复审意见表:复审工作组需结合行业现状和标准实施情况,认真研讨并填写《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》(见附件),明确提出复审结论及理由。如需修订,请一并提交修订计划草案。
3.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20日前,将盖章扫描版的《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》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倩
联系电话:15010061521
电子邮箱:cbba@chinacb.cn
感谢各单位对中国建筑砌块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大力支持!
附件: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
中国建筑砌块协会
2026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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